法律问题
茂莱光学: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代付员工劳务费及关联方资产转让等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关注关联交易合规性、独立性及资金占用规范。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7-19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行为。2017年度和2018年度,Moonlight Technology Limited存在期初资金占用,2018年末资金占用余额1,463.58万元;2019年1月31日,Moonlight Technology Limited与范一、范浩、杨锦霞、宋治平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对发行人的债权按股东持股比例转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偿还上述借款。2019年3月至4月,范一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公司拆出20万元,并由范一委托茂莱投资向公司偿还;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无关联方资金拆借余额。2019年12月,茂莱仪器将智茂研究院10%股权转让给茂莱投资,并由智茂研究院以0元将2项专利权及1项专利申请权转让给茂莱仪器。报告期内,智茂研究院为发行人代付部分员工劳务费,截至2020年3月31日相关代付款项已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