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普冉股份:注册稿继续披露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份代持、代持还原、股权转让款返还及股权清晰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07-1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普冉股份
审核编号
68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44页至第1-1-52页、第1-1-59页;第3-3-1-72页至第3-3-1-7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普冉有限设立时工商登记股东与实益股东存在代持对应关系。2017年12月,王楠、李兆桂向上海志颀转让普冉有限35%股权,其中包含代持股东股权还原、员工股权激励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平移。上海志颀向王楠、李兆桂支付股权转让款后,王楠、李兆桂于2020年1月、7月和12月将代持还原部分对应的股权转让款退还给各被代持股东。注册稿披露截至签署日,公司股东持有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已在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前依法解除,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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