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远峰科技:发行人部分租赁物业存在产权证明缺失、租赁期限届满未完成续签及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等瑕疵,涉及合同效力、解除及行政处罚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7-12 · 终止

公司名称
远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远峰科技
审核编号
86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27页至第1-1-128页;第3-3-1-23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性租赁房屋共6处,其中向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的科苑公寓3栋40套、科苑公寓2栋55套房用于宿舍,房产性质为政府公租房,暂无产权证书。招股说明书披露,相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已届满,发行人仍继续使用并已递交续签申请,参考往年续签情况预计2021年6月完成书面合同续签,且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收到出租方异议。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2处公租房租赁物业因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风险;且在合同有效情况下,由于租赁期限已届满且尚未完成续签,出租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发行人。另有3处租赁物业存在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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