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依图科技:发行人设置A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特别表决权结构,实际控制人通过B类普通股控制较高比例表决权,涉及特别表决权安排合规性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6-30 · 终止

公司名称
依图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依图科技
审核编号
76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6页、第1-1-249页至第1-1-250页、第3-3-1-3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每股A类普通股拥有1份投票权,每股B类普通股拥有10份投票权;朱珑、林晨曦共同拥有全部已发行B类普通股,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达到69.81%。公司章程草案约定上市后除同比例配股、转增股本外,不在境内外发行B类普通股股份,不提高特别表决权比例;因股份回购等导致特别表决权比例提高的,将采取B类普通股转换为A类普通股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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