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倍轻松:宋泰宜在为发行人提供顾问服务期间担任发行人独立董事,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规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1-06-2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倍轻松
审核编号
59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39页至第1-1-24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宋泰宜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为发行人提供企业管理、门店运营、目标管理意识、2019年年度计划指导等顾问和培训服务;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任发行人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不得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因此宋泰宜为发行人提供顾问服务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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