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钢矿院: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中钢股份将矿院有限100%股权无偿转让给中钢科技、矿院有限存续分立并减少注册资本、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股权及主体变动事项,需关注相关程序及资产、债务承继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1-06-21 · 终止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2017年10月,中钢股份将其持有的矿院有限100%股权无偿转让给中钢科技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12月,矿院有限以2017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将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湖北东路1599号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建筑物所有权、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分立出来设立中钢集团马鞍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立前注册资本30,032.00万元,分立后存续公司注册资本27,032.00万元,新设公司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分立公告载明原矿院有限债务由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共同承担。2019年12月,矿院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