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钢矿院:间接持有发行人88.89%股份的中钢股份存在股权质押,中钢集团处于债务重组并由中国宝武托管,需关注质押实现或托管后续安排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6-21 · 终止

公司名称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钢矿院
审核编号
77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62页;第3-3-1-1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中钢科技直接持有发行人88.89%股份;中钢集团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决定,中国宝武对中钢集团进行托管,申报稿称该托管目前不涉及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未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钢科技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但间接持有发行人88.89%股份的中钢股份存在股权被质押情形,被质押股份占中钢股份股本总额的61.17%。质押源于中钢集团2014年后债务危机及2016年起债务重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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