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钢矿院: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中钢科技及中钢集团马鞍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资金拆出拆入、代付款项等关联资金往来,需关注财务独立性、内控制度及资金占用规范整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6-21 · 终止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存在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中钢科技互相占用资金的情况。2017年度,发行人因中钢科技占用资金确认利息收入321.23万元;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付中钢科技余额6,353.60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6月,发行人因占用中钢科技资金确认利息支出分别为191.47万元、235.36万元、96.38万元;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中钢科技余额分别为5,916.06万元、4,738.31万元、4,463.01万元。发行人与中钢集团马鞍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还存在资金拆出、资金拆入、代发工资、代收保证金退还、收取委托管理费等偶发性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