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唯赛勃: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代垫费用及关联方代缴社保情形,涉及关联交易规范性和员工社保缴纳主体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6-17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香港唯赛勃为公司代付市场推广费、工资;汕头华加、汕头华开、汕头嘉日、爱舍尔科技汕头分公司曾为子公司汕头奥斯博、汕头津贝特个别员工代垫社保,金额较小;汕头津贝特曾为爱舍尔科技汕头分公司垫付零星开业费用和日常经营费用,上海唯赛勃曾为上海丹布朗垫付小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