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唯赛勃:发行人间接股东历史上曾存在委托代持,涉及发行人股权清晰及股东信息披露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06-1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唯赛勃
审核编号
715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65-7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汕头华开、汕头华加、上海鼎涌等间接股东历史上曾存在委托代持。汕头华开及汕头华加代持系因2014年广东百德拟退出公司,谢建新及郑志光考虑二人境外身份,共同委托谢建新之妹谢静华成立汕头华开作为受让主体并代持权益;2017年7月谢静华将其在汕头华加代持的合伙财产份额转让给对应委托人并完成工商变更。上海鼎涌代持系2015年6月叶海峰委托父亲叶世荣及朋友潘明兰成立上海鼎涌并代持合伙权益;2020年4月30日叶海峰分别与叶世荣、潘明兰签署财产份额转让协议,2020年6月4日上海鼎涌完成工商变更。相关当事人已确认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