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微电子: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补缴以前年度税金支付税收滞纳金,同时需关注依法纳税及税收优惠合法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06-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天微电子
审核编号
7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3页;第3-3-1-15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中2019年度税收滞纳金5.99万元、2020年1-6月税收滞纳金29.92万元,系公司补缴以前年度税金支付的滞纳金。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执行税种、税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报告期内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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