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迪克:北京金迪克历史上与发行人存在联合署名申请疫苗临床试验及早期人员、股东重合情形,需要关注发行人产品及技术成果权属、同业竞争和潜在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1-06-0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北京金迪克与发行人目前不存在股权关系或关联关系;2012年9月以前,侯云德、赵铠为两家公司的共同主要股东;2013年10月以前,侯云德曾同时担任两家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行人与北京金迪克曾联合署名申请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和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临床试验。发行人披露,上述产品均由发行人独立研发,研发成果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是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唯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也是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未来申报药品上市许可的唯一权利主体,北京金迪克不享有相关产品权利,亦不能生产或委托生产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