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威高骨科:发行人拥有6项经威高集团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且威高集团在第10类上持有多项“威高”“WEGO”近似商标并授权其他关联方使用,涉及资产完整性、业务独立性、同业竞争及能否长期稳定使用商标。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1-06-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威高骨科
审核编号
559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5页至第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阶段法律意见披露,公司拥有6项经威高集团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威高集团在第10类别上注册多项主要元素为文字“威高”或“WEGO”的商标,与上述6项授权商标属于近似商标。若转让上述6项授权商标,根据《商标法》近似商标一并转让要求,威高集团需要将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发行人;但威高集团已授权部分子公司使用部分近似商标,如一并转让则无法满足相关子公司合理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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