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工大高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后重新认定尚在申请,2020年1-6月暂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05-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公司2017年至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暂按15%税率预缴,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补缴相应期间税款。申报稿签署时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正在申请中,公司确信能够通过重新认定,故2020年1-6月暂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