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冠电气:发行人高新分公司厂区内部分仓储及员工食堂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存在因政府规划拆除或改造需配合拆除的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1-05-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金冠电气高新分公司厂区内尚有两处房屋未取得权属证书,分别为7,195.00平方米仓储房屋和980.00平方米员工食堂。南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确认,相关建筑物因历史遗留及南阳市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产权登记和领取权属证书,同意按当前状态保留使用,不会因此予以行政处罚,但政府进行市政建设或改造时需配合拆除。南阳高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确认该等建筑物暂未纳入执法拆迁范围,未来五年也未列入拆迁计划;南阳高新区建设环保局确认因规划调整原因无法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可按当前状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