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冠电气: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转贷、关联方代付费用、出纳个人银行卡收付款、第三方回款及现金收付款等内部控制不规范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5-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7年公司存在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相关本金及利息已于2017年底归还完毕。2017年发行人及子公司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在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涉及新签署转贷银行贷款合计25,900.00万元,另存在通过郑州翔之翼实施2,000.00万元转贷的情形。2017年公司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亲属个人银行卡代付费用455.52万元;2017年及2018年1-3月通过出纳个人银行卡收款53.84万元、6.54万元,支付39.15万元、0.47万元;报告期内还存在第三方回款及少量现金交易。发行人员工亦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关联公司临时帮忙并领取劳务报酬或报销费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