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金冠电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可能发生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追缴或处罚损失出具兜底承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5-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内乡县、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未发现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因违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淀管理部证明北京金冠没有因住房公积金缴存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未发现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发行人或其分支机构、子公司被要求补缴或追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因未能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受到行政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开支、经济损失由其全额承担,并促使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子公司全面执行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