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日风电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外部投资方签署的对赌协议及特殊权利条款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结构稳定、控制权稳定、持续经营能力或投资者权益。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5-20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日风电气
审核编号
85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9至1-1-51页、第3-3-1-18至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发行人控股股东润丰集团、实际控制人卢钢和章旌红与晋江泓石签署《增资协议之股东协议》,并与田树春、宋德清、张三云、长恒投资分别签署投资事宜股东协议。投资方享有回购权、优先清算权、股权转让限制及随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最惠待遇、中止和恢复等特殊权利。回购触发事项包括2022年12月31日前未能成功在上交所或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并挂牌上市、审计意见相关情形、重大违法违规并构成IPO障碍、实际控制权转移、协议实质性违反等。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并非协议当事人,协议不与市值挂钩,投资方未曾行使涉及股权变动的权利,且公司递交上市申请材料后回购条款效力中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