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阳光诺和:注册稿阶段发行人仍无自有房产,生产经营场所均为租赁,部分承租房产存在租赁备案及出租方权属证明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5-2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注册稿签署日,公司无自有房产,生产经营场所均为向第三方租赁,正在使用的租赁面积为13,863.88平方米;相关租赁房产均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的部分房产尚未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部分承租房产出租方未取得房产权属证明,但已取得对应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