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气派科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与外部投资人、受让股东曾签署涉及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及补偿或类似安排的协议,需判断是否构成对赌安排、是否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控制权稳定及本次发行上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5-2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2018年5月昆石天利、杨国忠增资时,其分别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梁大钟、白瑛在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且对IPO构成实质性障碍,或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实质性违反协议约定时承担回购义务。2018年6月深创投相关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和回购协议约定过业绩承诺、补偿及回购事项;2020年4月相关方终止业绩承诺及补偿并重新约定实际控制人回购义务,2020年6月又终止该等回购义务。昆石创富、童晓红、聚智鑫锐等相关入股或受让安排亦曾涉及回购条款,其中聚智鑫锐已于2019年11月转让其全部股份,回购权利未由陈勇、胡明强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