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纳微科技:发行人及常熟纳微拥有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建设或开工的情形,涉及土地闲置、行政处罚、土地闲置费及无偿收回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1-05-1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纳微科技
审核编号
57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0页至第1-1-151页、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拥有苏州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17,233.05平方米工业用地,出让合同约定项目应于2013年4月9日前开工、2015年4月9日前竣工;2014年7月15日签署《土地利用补充协议》,约定2014年12月23日前开工、2016年12月23日前整体竣工,并约定未按期开发时可追究违约责任且经批准可无偿收回未开发土地。公司于2015年3月取得施工许可并开工,2016年3月竣工。常熟纳微拥有常熟新材料产业园26,872平方米工业用地,出让合同约定2016年8月31日前开工、2019年8月31日前竣工;常熟纳微于2018年4月取得施工许可并开工,2019年8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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