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纳微科技:江必旺与陈荣华之间历史特殊权益安排经苏州纳合持股及提存公证处理,涉及股份权属清晰、实际控制权稳定及发行条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05-1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深圳纳微其他自然人股东历史上按各自在深圳纳微的持股比例享有江必旺所持发行人股权对应权益;江必旺与宋功友、胡维德、黄立军、宋怀海、孙柏林之间的特殊权益安排已解除。就陈荣华部分,2019年12月江必旺将247.9167万股股份转让给陈荣姬控制的苏州纳合,2020年2月资本公积转增后该部分股份增至942.0835万股。2020年10月,江必旺、陈荣姬、苏州纳合在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就苏州纳合所持发行人股份办理提存公证;公证书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已提存的发行人942.0835万股股份归属于陈荣华所有,陈荣华应在提存期限内受领相关股份。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已通过EMS向陈荣华发出《提存受领通知书》并在官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