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纳微科技:注册稿继续披露发行人及常熟纳微两宗土地曾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建设或开工的情形,涉及土地闲置、行政处罚、土地闲置费及无偿收回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1-05-1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苏州工业园区百川街2号17,233.05平方米工业用地原出让合同约定2013年4月9日前开工、2015年4月9日前竣工;《土地利用补充协议》约定2014年12月23日前开工、2016年12月23日前整体竣工。公司于2015年3月取得施工许可并开工,2016年3月完成竣工。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及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分别出具证明,确认相关期间未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被处罚。常熟纳微26,872平方米工业用地约定2016年8月31日前开工、2019年8月31日前竣工;常熟纳微于2018年4月取得施工许可并开工,2019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常熟市国土资源局海虞分局访谈确认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不会行政处罚,并出具说明确认不存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