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爱威科技:发行人历史上以专利技术作价出资比例超过当时有效公司法规定,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已消除、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1-05-1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补充法律意见披露,2001年6月,丁建文、琚新军、周丰良以丁建文拥有的“多功能量液器”实用新型专利作价350万元入股爱威有限,该专利技术出资占当时注册资本比例为35%,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关于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的规定。2012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该专利技术出资比例占注册资本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