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冠龙股份: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未能提供产权证书,且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5-10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租赁32处房产用于仓储、生产或办公,其中12处租赁房产出租方未向公司提供租赁房产产权证书,有8处提供了房屋买卖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辅助证明文件,合计面积1,804.42平方米,占租赁房产总面积10.97%;前述12处房产用途为办公场所或仓库,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另有16处房产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