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西安凯立:2017年至2018年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的转贷行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5-1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款的转贷情况。银行将资金从公司账户支付给供应商,供应商转付给公司;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采购款、员工工资和社保等流动资金用途,不存在通过体外资金循环粉饰业绩的情形。发行人披露转贷行为不属于《刑法》或《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行为,不存在因违反《贷款通则》被提前收回贷款或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