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普生物:发行人申报前存在投资人回购权、反稀释、优先清算权等对赌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并约定上市申请受理后终止、特定情形恢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4-30 · 终止

公司名称
上海奥普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奥普生物
审核编号
72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4至1-1-5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控股股东奥普园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衍禧堂、实际控制人徐建新和翟靖波分别与海脉德创投、涌原投资、泷新投资、金浦投资、盛涛医疗、亘奎医疗签署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包括回购权、反稀释、优先清算权等条款。协议约定目标公司正式报送上市申请材料并被受理之日起投资人优先权利终止;如上市申请未被受理、撤回或不予核准,终止的优先权利自行恢复。相关投资人出具承诺,所持股份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类似安排,不存在包括对赌协议在内影响股本结构的特殊协议或安排,与其他股东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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