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三孚新科: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及不规范使用商业汇票行为,不符合相关贷款及票据监管规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4-1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7年和2018年,发行人存在通过子公司及供应商取得银行贷款的转贷行为,金额分别为5,550万元和1,980万元;相关贷款已按期偿还本息。2017年至2019年,发行人存在将收取客户的商业汇票向个人贴现的行为,金额分别为563.63万元、179.49万元和437.22万元;并存在收取或背书转让票据金额大于实际货款而通过票据或现金找回差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