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微众信科: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短期资金拆出、关联租赁、关联方代垫费用及公司为关联方代付费用等事项,需关注资金占用、独立性、决策程序和规范措施。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4-15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微众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微众信科
审核编号
58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216-218页;第18-2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及2018年,发行人向中润四方、国信电票短期拆出资金,各笔拆借签署协议并按5%年化利率收取利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各笔资金均已清偿。报告期内还存在中润四方、国信电票为公司代垫房租,江苏中润为公司江苏分公司代垫工资、社保、公积金,湖南艾博克和中润四方代垫部分日常运营费用,以及公司为中润四方、国信电票、税银一号、江苏中润、重庆万塘及个别自然人代付费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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