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微众信科:发行人无自有房屋,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且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需关注租赁稳定性及对持续经营、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4-15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微众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微众信科
审核编号
58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82-183页;第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未拥有任何房屋所有权,生产经营场所主要通过租赁取得。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及部分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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