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诺泰生物:发行人曾因新三板信息披露及关联交易程序事项收到监管意见函和警示函。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1-04-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诺泰生物
审核编号
27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2页至第1-1-263页、第3-3-1-4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8月20日,公司收到股转公司公司监管部出具的监管意见函,认为公司对2016年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赵德毅、时任财务总监章志根出具监管意见函。2019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股转公司公司监管部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决定,认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中存在未披露关联方,关联董事、股东赵德毅、赵德中未回避表决,决定对公司、赵德毅、赵德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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