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力源环保: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形成“三类股东”,其中国华1号为不定期开放式产品,涉及《资管新规》过渡期整改及上市后锁定、减持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1-04-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力源环保
审核编号
54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7页至第1-1-49页;第3-3-1-15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成为公司股东。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的“三类股东”为永晟三号、伟创1号和国华1号,分别持有31.50万股、2.40万股和1.1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0.39%、0.03%和0.01%。永晟三号、伟创1号和国华1号均已取得基金业协会备案,其管理人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国华1号产品类型为不定期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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