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力源环保:发行人两名自然人股东所持少量股份存在司法冻结,需判断是否影响股权结构稳定及本次发行上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1-04-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力源环保
审核编号
54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9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根据公司截至2020年6月2日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浦学华持有并被冻结100,000股,冻结执行人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冻结日期为2017年5月19日,解冻日期为2021年5月16日;章腾凯持有并被冻结31,000股,冻结执行人为分宜县公安局,冻结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解冻日期为2020年10月14日。浦学华及章腾凯合计持有公司13.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占比较低,二人不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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