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环洋股份:发行人2018年度存在通过外部供应商转贷取得银行借款的内控不规范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4-06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度,发行人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外部供应商扬州市向宏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转贷取得银行借款9,400万元。上述转贷资金转回公司账户后均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未用于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和用途;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银行贷款已清偿完毕,不存在违约以及导致银行损失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因转贷行为受到监管机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