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环洋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涉及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及内控规范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4-06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具体包括发行人向健丰钙业拆出资金、中洋油贸易向科麟环保拆出资金、健丰钙业与国丰钙业及方福良等之间资金拆出或拆入、科麟环保向聚合洋欣拆入资金等。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间资金拆借主要系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其中部分拆借未收取或支付利息,收购后部分资金拆借按照同期短期借款利率收取或支付资金拆借利息。招股说明书还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存在资金拆借情形;除该等事项外,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