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环洋股份:发行人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企业,生产环氧氯丙烷等业务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排污许可、环保及产品质量等合规要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4-06 · 终止

公司名称
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环洋股份
审核编号
84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页;第1-1-101页;第1-1-148页;第3-3-1-16页;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生产的环氧氯丙烷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涉及化学合成,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行人及子公司持有包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在内的资质许可。2020年11月6日,宁波大榭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出具证明,确认自2017年1月1日起至证明出具日,环洋股份不存在因安全生产和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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