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环洋股份:发行人募投项目由控股子公司科麟环保实施,涉及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及是否导致同业竞争或影响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同业竞争及独立性 · 2021-04-06 · 终止

公司名称
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环洋股份
审核编号
84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3页;第1-1-45页;第1-1-330页至第1-1-332页;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24万t/a环氧树脂一体化循环经济技术改造暨高盐废水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前一项目实施主体为科麟环保,项目总投资168,788.8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5,200万元。科麟环保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持股97%,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贝银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2020年9月29日,贝银得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承诺函,承诺以其自筹资金完成对科麟环保的同比例增资,并按届时确定期限按时出资。募投项目已取得闽发改备[2020]A060320备案及融环评[2020]16号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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