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迅捷兴: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与多名投资者曾签署含股份回购、共同出售、反稀释、优先清算等特殊权利或对赌安排的补充协议,后续进行了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3-3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迅捷兴
审核编号
68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25页至第3-3-1-2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与粤开资本、联讯宏泰、华拓至远、瑞宏凯银、人才二号基金、高新投投资、共创缘等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马卓签署过投资或增资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治理、股份回购、业绩承诺、股份或资产转让限制、竞业禁止、优先权利等事项。后续相关协议通过补充协议终止,但部分股份回购、共同出售条款约定在上市申请受理后自动终止,如公司撤回或被撤回上市申请、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实现上市,相关条款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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