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益昌: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部分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备案、部分租赁物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涉及租赁合同效力、持续使用、行政处罚及搬迁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3-31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日常经营场所主要为租赁取得,部分物业出租方未能提供所有权证或其他产权证明。招股说明书列示19项主要租赁物业,其中除第19项外,其余位于深圳的租赁房屋存在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备案手续;第10、11项荣天盛工业园租赁物业因深圳城市化进程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深圳市已取消租赁房屋强制备案制度;相关合同未约定备案作为生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