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益昌: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采购、关联担保、同一控制下资产收购等关联交易事项,涉及交易必要性、公允性、决策程序、是否影响独立性及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3-3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益昌
审核编号
38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4页至第1-1-162页、第3-3-1-15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2,931.38万元、4,659.48万元和3,778.67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7.04%、10.05%和11.30%,采购内容主要为五金类制品、PCB板等;发行人存在收购东昕科技股权及关联方为发行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等偶发性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还控制春江投资,春江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无其他实际经营业务。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