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广实: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及出资过程中存在股东工商登记时点、评估基准日、国资评估备案、发起人协议及创立大会通知文件留存等程序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1-03-29 · 终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系兴海投资以天广实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及货币作为出资、凯正生物以无形资产作为出资,由天广实有限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委托凯正生物以非专利技术“抗人CD20抗体”对发行人出资并代持发行人股权。天广实有限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兴海投资尚未经工商登记为天广实有限股东;发行人设立存在发起人大会召开日期早于凯正生物用于出资的非专利技术评估基准日且早于天广实有限评估基准日的瑕疵;凯正生物无形资产出资评估报告和天广实有限评估报告均未履行国有资产对外投资评估备案程序;发行人无法提供设立时的发起人协议及股份公司创立大会会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