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广合科技: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因存在国有股东粤科汕华,整体变更评估报告未履行相关备案程序,构成国有资产管理程序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1-03-26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广合科技
审核编号
80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59页;第3-3-1-16页、第3-3-1-23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6月,广合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披露,粤科汕华作为国有股东已于2020年10月16日取得广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的批复》,但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的评估报告未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存在程序瑕疵。招股说明书披露,粤科汕华持有发行人578.4147万股,占总股本1.6526%,其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发行人不是国有控股企业,粤科汕华无须转持发行人相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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