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广合科技:长江黄石基金对发行人子公司黄石广合49%持股被明确为明股实债安排,并存在发行人到期回购、固定收益支付及融资到期后无法收回该49%股权的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3-26 · 终止

公司名称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广合科技
审核编号
80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2页至第1-1-33页、第1-1-48页至第1-1-50页、第1-1-382页至第1-1-383页;第3-3-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1月,长江黄石基金与黄石广合、发行人、肖红星、刘锦婵签署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长江黄石基金向黄石广合增资19,600万元,发行人增资400万元;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持有黄石广合51%股权,长江黄石基金持有49%股权,发行人曾将黄石广合51%股权全部质押给长江黄石基金,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9月,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二,明确1.96亿元增资款为明股实债,长江黄石基金不承担股东责任,不派董事、监事及高管,不参与经营管理和决策,不承担亏损责任,仅收取固定收益;投资期限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黄石广合按年化6%单利按季度支付固定收益,投资期限届满由发行人按约定价格回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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