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安世纪:华耀科技存在虚拟股权激励计划,需关注该安排是否构成股权激励、代持、利益输送或发行人应承担的义务。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03-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华耀科技2018年4月制定虚拟股权激励计划,虚拟股份对应华耀科技20%股权,激励对象不享有表决权、转让权或继承权,仅享有分红和增值收益等经济性权利。截至2019年11月,第一、二期已授予11,508,000份,合计对应11.51%注册资本,并确认股份支付费用6,468,605.01元。2019年12月6日,华耀科技全体股东确认第三、四期停止实施,第一、二期继续执行,相关安排性质为前实际控制人焦会斌通过北京宏福锦泰、北京千茂对华耀科技员工的奖励,安瑞君恒持有的57%股权不承担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