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测科技:发行人控股股东赵爱国直接持股比例较低,需结合一致行动安排判断实际控制人认定及最近两年控制权是否稳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3-2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联测科技
审核编号
64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页、第3-3-1-20页至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赵爱国直接持有发行人19.52%股份并担任董事长;李辉、郁旋旋、张辉分别持有发行人10.14%、8.25%、6.97%股份。李辉、郁旋旋、张辉与赵爱国签署《一致行动及授权协议》及《一致行动确认书》,约定在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行使方面与赵爱国保持一致;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赵爱国意见为准。招股说明书同时提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或其他股东增持谋求控制权,可能影响现有控制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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