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瑞华泰:泰巨科技第二次增资实际完成时间晚于增资合同约定期限。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1-03-2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根据2013年《增资合同》,泰巨科技第二次增资应于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因发行人尚未盈利且员工认购、缴款需要一定时间,泰巨科技第二次增资于2014年6月27日完成,晚于合同约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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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根据2013年《增资合同》,泰巨科技第二次增资应于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因发行人尚未盈利且员工认购、缴款需要一定时间,泰巨科技第二次增资于2014年6月27日完成,晚于合同约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