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风光:发行人报告期内未为所有在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涉及事业编制员工、退休返聘、新入职、自愿放弃、其他单位缴纳以及住房公积金补缴等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3-1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新风光
审核编号
55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9页至第1-1-8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与员工人数存在差异。2019年12月31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未缴人数均为31人,公积金未缴人数为30人;2018年12月31日公积金未缴人数为92人;2017年12月31日公积金未缴人数为64人。公司2019年以前存在对入职未满2年员工暂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入职满2年后再缴纳及补缴的政策。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