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和林科技:2013年股东以专利权作价出资存在评估价值虚高及出资不实瑕疵,后于2016年通过减资整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1-03-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13年12月7日,和林有限将实收资本由1,200万元增至5,400万元,全体股东分别以其所有的专利权出资,相关专利权已变更至发行人名下。尽管本次无形资产出资经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验资,但股东购买专利权价格与增资入股评估价格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且用于出资的专利在后续生产经营中体现的价值较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相关无形资产出资存在虚高,违反当时实施的《公司法》关于非货币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的规定,构成出资不实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