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洋创新: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劳务及关联方往来余额等关联交易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3-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智洋创新
审核编号
43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71页至第1-1-173页、第3-3-1-23页至第3-3-1-2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智洋控股、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王磊等关联方为发行人或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或质押担保,关联方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还存在向民生证券、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支付中介费用以及其他应收、应付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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