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智洋创新: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接受关联方劳务及关联方往来余额等关联交易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3-0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智洋控股、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王磊等关联方为发行人或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或质押担保,关联方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还存在向民生证券、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支付中介费用以及其他应收、应付款余额。
法律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3-03 · 注册生效
报告期内,智洋控股、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王磊等关联方为发行人或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或质押担保,关联方提供担保未收取费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还存在向民生证券、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支付中介费用以及其他应收、应付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