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朝微电子:发行人前身设立及历次国资改制、增资、减资过程中存在历史瑕疵的规范确认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1-03-02 · 终止

公司名称
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朝微电子
审核编号
77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3页至第1-1-37页;第3-3-1-29页至第3-3-1-3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朝阳无线电系在辽宁朝阳无线电元件厂破产基础上设立。法律意见书披露,朝阳无线电设立时实际股东为539名,其中538名员工由8名自然人名义代持,不符合当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员工以破产分配财产作价112万元出资未经过资产评估;国有土地出资面积在后续换证测绘中存在175.59平方米差异。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四益公司1999年增资、2002年退出以及相关减资、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未履行专项审计评估或未实施资产评估等程序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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